既然你是房客 你已經租了房子 使用權在於你 當然任何人都不准進入你的使用空間阿 跟你在外面的旅館居住一樣阿 遇到這樣的房東 最好就不要租了<div></div>
房東私下規定的條款有侵害到房客的權益或與法令相抵觸~"無效
告他......告他......告他......告他.....告他.......
哈囉~
其實你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會遇到,
房東勿擅自進入出租處防官司還蠻常見的,
常見的房東擅自進入住所糾紛,
包含租約屆滿前帶人看屋,進入租屋處查看物品有無損
壞,將出租樓層的公共空間 視為房東可使用的範圍等..
房東雖為房屋所有權人,但房屋出租後,
使用權歸屬承租人擅自入恐涉刑法"侵入民宅罪"。
通常可以採取的行為有幾樣,
房東無故侵入承租人租屋處,已干擾承租人對租賃物正常使用的權利,
可寄發存證信函,告知房東應遵守民法 423條 出租人須保持租賃物合於約定使用,
收益之狀態,請房東遵守,或是不須經由房東同意更換門鎖,
但是在租約到期時必須換上原本門鎖,符合 現況點交 的程序。
避免房東擅入房客租屋處的情形發生,若房東將整樓層租給合租的房客,
房客再簽約時必須與房東釐清公共空間的定義,並在契約內加註上述協議;
若房東以房間為個別單位簽約,也就是房東僅出租房間給承租人,
而公共空間包含廚房及客廳,房東亦有權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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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了這篇文章之後,小弟深知自身知識之不足,能夠吸取這篇文章之心得並且發表感想是我的榮幸,謝謝大大的發帖,希望大大之後能持續的發帖,不僅能造福人群,也能幫助到自己,真的很棒,一舉兩得,最後,謝謝大大無私無量之分享,感激不盡。
本帖最後由 its_rainrain 於 2011-8-20 03:44 PM 編輯
該內容已觸犯多項法律條文,你應可以主張該契約內容無效。可對該房東提起告訴以保障自己的權利。
房東是房屋所有權人,但若已將房屋出租予承租人後,於租賃期間內,使用權已歸屬承租人;房東未經房客同意或沒有合理理由,擅自進入屋內將會涉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及民法第195條第1項侵害自由之損害賠償責任。
刑法第306條:
無故侵入他人住宅、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無故隱匿其內,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,亦同。
民法第195條第1項:
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、健康、名譽、自由、信用、隱私、貞操,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,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。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、健康、名譽、自由、信用、隱私、貞操,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,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。其名譽被侵害者,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。
認真要告,房東會有大麻煩!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{:1_newboss:}那非常的不好吧,那天東西都不見了或是半頁壓住還得了
這樣的條約對自己太沒有保障了,萬一發生意外誰該負責呢?
你拿的回來
最主要原因
你還未滿20歲
基本上你簽定的任何合約都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算數
如果房東不願退押金
你可以依照民法規範,認定合約無效
房東本來就不能進去,如果有發生事故還是需要請警察陪同才能進去,不然一進去剛好沒事不就麻煩大...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太不尊重房客了?!!!這種合約別謙阿!!!不利於你!!!
基本上這是不允許的~~在租約期間該房間的使用權是在你身上~~
沒必要讓房東任意進出~~這個條約要刪除才對~~
這房東也太沒品了吧= =
當然不行這樣亂搞是可以告他
不過還是要說清楚
就算房客是男生應該也不行
房東沒有權利可以自行開門進入已租出去的房子
房客可以在租到房子之後換鎖
直到遷出再把鑰匙交給房東
如果房東在租期內自行開鎖進入房客的房子內
可以告他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