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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薪資不到四萬,不得寫面議看法?
我覺得很多的公司根本在豪小.
怎麼有些公司,我之前待過, 明明用最低薪資在請人而已.
結果這個法令通過後, 竟然變2萬8了. 根本是在豪小.{:51:}
這個根本就是老闆亂寫也可以.
反正去應徵的時候, 人家說多少就多少, 就算跟公佈的不一樣.
也不會怎樣?
所以各位覺得呢?
.
<div></div> 等實施後,如果寫的跟實際的不一樣應該可以檢舉。 可以檢舉看看
畢竟 你沒有進去 檢舉可以幫到其他人
另外薪水不同 就別去了
因為日後應該還有其他問題 tonysongtaipe 發表於 2018-12-30 10:27 PM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可以檢舉看看
畢竟 你沒有進去 檢舉可以幫到其他人
另外薪水不同 就別去了
說的沒錯, 太爛就別進去作了. 如果連基本薪資都不敢說明清楚
那公司應該也有問題 先騙人來工作 等你找到工作再換
畢竟工作找到要時間
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 根據地方政府所公佈的資料, 勞檢單位首檢都是與錢有關的. 所以, 面試時記得把手機的錄音功能打開. 不知道四萬有沒有包含補貼之類的,不然有法規跟沒法規是一樣的結果 個人覺得非常好阿~
畢竟台灣到現在都還是一個勞資極度不平等的國家
以往台灣人勤儉刻苦耐勞..不敢跟老闆爭取該有的福利
只是台灣不錯的公司也不是沒有,我認為大概有3成
其餘7成都很XXX,所以目前我認為是一個陣痛期...(一點一滴累積提升職場環境)
有一天,台灣的職場,勞方及資方一定會有一個完美的平衡! 因該就會變成22K起最高面議這樣,結果一樣換湯不換藥 這應該是可以檢舉,覺得勞資雙方還是要開誠佈公比較好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 坦白說,薪資不到四萬的,其實實際薪水數字落點,以及組合大概都知道。所以面議其實並沒有什麼差別。政府應該是要課稅,畢竟很多公司都低報避稅。 nico_girl16 發表於 2019-3-8 09:30 AM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這應該是可以檢舉,覺得勞資雙方還是要開誠佈公比較好
是可以檢舉的。
我有朋友做業務的。那時候離職時,公司要扣他的佣金。後來我朋友是威脅要檢舉之後,才拿到佣金。 我朋友自己以前開過公司,所以他很清楚這種法規。
遇到這種事情,其實該是自己的要爭取,不用擔心日後黑名單的。
我那個朋友當初公司倒閉後,員工資遣費還是他自己去借錢來付的。 後來他離職後改作房仲,這種負責態度其實到哪裡都吃得開,也不會有無所謂的擔心。
該是自己的記得要拿就是了。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 會不會是資方幫你付的勞健保都寫上去了?{:41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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